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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要点

时间:2016-06-14 10:04 点击: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抓“一带一路”建设等三大战略实施重大机遇,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实施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工程,为“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西部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顶层设计,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组织编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及配套专项规划。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科学编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思想、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编制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等相关配套专项规划。加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衔接,认真研究部署国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将西部地区亟待推进的一批重大项目按程序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新开工一批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工程。

  (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为重要载体,在西部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形成若干高水平、有特色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认真落实四川、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积极鼓励科研院所与西部地区各类企业合作,推进协同创新。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强县。继续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西部地区各类人才培训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进一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尊重自然规律,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施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快传统工业绿色改造,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动建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加快推进西部矿产资源富集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加大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北方防沙带等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四)积极对接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三大战略。落实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地方实施方案。围绕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加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培育内蒙古对蒙经济合作示范区,研究开展中蒙俄西部毗邻地区合作。研究制定支持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各省(区)开放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国际合作示范。积极推动中欧等国际集装箱运输和邮政班列发展,打通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支持西藏建设面向南亚的重要通道。支持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支持内蒙古衔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五)优化对内对外开放格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稳步推进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勐腊(磨憨),内蒙古满洲里、二连浩特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设立工作。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支持重庆两江、四川天府、贵州贵安、陕西西咸、甘肃兰州、云南滇中等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支持贵州、宁夏等地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内陆开放型经济,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实施开放引领发展战略探索新路径。

  (六)提升对外开放保障能力。以区域口岸合作为突破口,推动陆港联动,实现口岸功能延伸。选择具备一定电子口岸建设基础的内陆口岸开展单一窗口建设试点。支持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亚合作论坛等大型活动。加快欧亚经济论坛实体化进程。

  (七)加快培育区域发展新支撑。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成渝、关中—天水、北部湾、新疆天山北坡、呼包银榆等重点经济区发展,在滇中、黔中、川南、宁夏沿黄等地区加快培育若干带动周边协同发展的新增长极。加快发展西部地区中小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设市工作,增强中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资源聚集能力和农业转移人口吸纳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托空港资源发展临空经济,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长期发展基础

  (八)加快推进西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公路。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以及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建设。重点实施国家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建设和繁忙路段改扩建、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等工程。有序推进口岸公路、红色旅游公路、世界遗产地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外围连接公路等建设。

  铁路。争取建成运营沪昆高铁(贵阳至昆明段)、重庆至万州高铁、兰渝铁路(兰州东至下官营段)、昆玉铁路(扩能)等重大工程。积极推进西安至成都、成都至贵阳、银川至西安、吴忠至中卫等高铁项目,兰州至合作、丽江至香格里拉、库尔勒至格尔木、拉萨至林芝等铁路项目,以及成昆铁路等扩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贵阳至南宁、重庆至昆明、西宁至成都等高铁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西部铁路特别是资源开发性铁路,保障建设资金供给。

  民航。力争建成沧源、扎兰屯、乌兰察布、霍林郭勒、果洛等支线机场,完成庆阳、兴义、林芝、库尔勒等机场改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成都新机场、贵阳机场三期扩建、祁连机场等工程。加快推进府谷、甘孜、威宁、达州等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乌鲁木齐等区域管制中心。加快西部地区通用航空发展。完善西部机场航线网络。

  航运。有序推进岷江、嘉陵江等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积极推进三峡库区支流航道建设。以重庆港、泸州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等为重点,加强集装箱、大宗散货等专业泊位建设。统筹北部湾港口协调有序发展。

  (九)强化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支撑。加快陕西引汉济渭、甘肃引洮供水二期、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四川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重点推进贵州黄家湾水库、青海引大济湟西干渠灌区、云南滇中引水、陕西东庄水利枢纽、新疆萨尔托海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小型水利设施、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十)增强能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油气通道。建成云南、重庆、四川等成品油管道及配套油库项目。加快建设陕京四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开工建设楚雄—攀枝花天然气管道。

  电网。加快建设锡林郭勒—山东、蒙西—天津南等交流特高压工程及宁东—绍兴、酒泉—湖南、上海庙—山东、准东—皖南等直流特高压工程。稳步推进疆电、西南水电外送工程。推进西藏500千伏网架建设。加强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电网尤其是配电网建设。

  (十一)完善通信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西部地区4G网络和光纤宽带等工程建设。努力提高西部地区行政村通电话及宽带比率,推动互联网应用向农村延伸。充分利用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促进西部农村和偏远地区宽带发展。着力提升西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大力推动快递“向西、向下”延伸拓展,完善快递网络布局。

  三、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十二)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旱作农业和良种良法,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进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着力改善粮食仓储条件。加快新疆棉花、甘肃玉米种子和马铃薯、内蒙古肉羊奶类和马铃薯、陕西苹果和猕猴桃、青海牦牛、宁夏枸杞和滩羊、广西糖料、云南糖料和热带作物、四川生猪和水稻种子等优势农畜产业发展。支持西部地区经济林产业、油茶产业、蚕桑产业、沙产业、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林下经济和草牧业发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十三)优化传统能源资源开发转换。编制实施西部地区各省(区、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有序调控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结合电力供需发展趋势做好西部地区火电规划建设工作,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在新疆建设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推进四川、贵州等省(区)煤层气勘探开发试验,继续推进贵州毕节等煤化工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运营好云南石化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实施长庆、兰州、乌鲁木齐、独山子、格尔木、塔河、北海等炼化企业的汽柴油质量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确保西部炼厂汽柴油全部达到国V标准。

  (十四)积极有序开发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在做好生态环境、水生物资源保护和移民安置等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核准开工金沙江白鹤滩、叶巴滩、雅砻江卡拉等重点水电项目。有序开发贫困地区农村水电。结合西南水电基地建设,研究完善提高水电开发经济性的措施。结合重点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推动建设西部地区大型新能源基地,提高外送通道新能源占比。建立市场机制,扩大市场空间,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减少弃水弃风弃光。推进实施南疆三地州城镇气化工程。

  (十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加快西部地区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和产业链建设,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依靠科技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推进西部地区工业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在西部地区继续压缩一批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支持产业重组,引导具有优势产能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环节的信贷支持。支持西部地区开展产业转移对接,推进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试点示范。支持西部地区加快军民技术相互有效利用,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推动产业化发展。

  (十六)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支持在西部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开展大数据创新试验,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西部地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以乡村、森林、民俗、生态、红色、节庆、度假为特色的西部旅游休闲产品体系,促进音乐、动漫、游戏、数字教育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中新(重庆)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推动西部地区务实高效办好展会论坛。

  四、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七)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北等重点防护林体系、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积极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支持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退牧还草等工程,提升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完善退牧还草政策,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科学安排年度建设任务。继续推进西部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支持西部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与发展,切实加强监管。

  (十八)加大节能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支持西部地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加强战略及规划环评,严格“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项目准入条件,加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排放监管以及环境风险管控、水土流失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工作,推动湖泊生态环境治理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做好三江源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十九)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增强西部各地区生态保护补偿的意识和责任。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部际协调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开展流域内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指导地方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提高奖励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机制。继续在西部地区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以及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退耕还湿试点和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继续做好《生态补偿条例》修改完善工作。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研究。

  五、综合施策精准扶贫,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二十)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投融资机制,全面启动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改善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互联网等问题。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到每村每户每人,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和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二十一)扶持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民族自治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政策措施,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大对边境地区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保护和发展。继续在西部地区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对陕甘宁、左右江、川陕等革命老区以及沿边地区、高寒地区政策支持。以产业支援为重点,鼓励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二十二)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继续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建设、营养改善计划等重大项目,落实好国家助学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加快发展面向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西部地区高考录取率,支持西部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和办学特色积极参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二十三)提高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施西部地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对西部地区予以重点倾斜。加快农村改厕进程。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三项制度”。加强戒毒医疗服务机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提升戒毒治疗能力。

  (二十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西部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公共服务工程落地。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

  (二十五)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支持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大对西部地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做好西部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加大对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和新疆皮山地震灾区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推动西部地区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稳妥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方式。推动西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加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力度。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六)加大财税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向西部地区倾斜。积极研究做好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工作,切实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十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服务西部地区实体经济,开发适合西部地区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币。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加大对西部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中外资保险公司到西部地区设立各类营业机构。支持西部地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金融领域合作,积极引进国际性、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十八)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综合考虑西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空间等情况,在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继续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西部地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用地预审,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在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稳妥开展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二十九)深化组织人才保障。大力加强西部地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大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力度,突出抓好边疆民族地区党建工作。加强西部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做好中央单位与西部地区的干部双向挂职工作。认真办好干部和各类人才培训,精心实施好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等人才支持项目。改革完善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运行管理机制。完善东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开发机制,继续实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的人才培训计划,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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